厦大教[2003]28号
一、本规定的适用范围
全校性的公共教室:南强二、博学二(包括博学报告厅)、群贤一、群贤二、嘉庚一至嘉庚五、集美一、襄萤楼、曾厝垵教学楼等。
各院系自管教室:基金楼、政法楼A楼和B楼、经济学院D楼教室、博学二外语教室以及化学化工学院、艺术教育学院、海洋与环境学院、医学院、海外教育学院、新闻系、物理系、建筑系、数学系、生物系本单位内的教室。
二、教室物业管理
1. 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,按规定时间开关教室门窗,熄灯前应检查各教室门窗是否关好。
2. 做好教室使用前的准备工作(包括粉笔、黑板擦、白板笔、电池等消耗品的配置),准备好教师休息室的开水、饮水用具、洗手水、毛巾等。
3. 保证教学楼内有关教学设施和设备的完好。定期(每天一次)检查门(含吸门器)、窗、日光灯、风扇等设施的完好情况,发现故障应及时报修。教学设施(门、窗、日光灯、风扇等)报请维修中心修理,故障处理时间不得超过1天。教学设备(包括计算机、投影仪、实物展示台、音响系统、布幕、无线听力系统等多媒体教学设备和普通电教设备)报请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修理,故障处理时间不得超过1天。
4. 做好课桌椅等教学设施的管理(包括入库、登记、报失等)。
5. 要建立定期巡查制度,对多媒体教室和语音教室要每天巡查两次(上午下课后和晚上熄灯后各巡查一次),普通教室要每天巡查一次(晚上熄灯后)。主要检查防火防盗措施。
6. 发现安全事件要立即向有关部门(保卫处、派出所等)报告。
三、教室保洁管理
1. 教学楼周围10米内无杂草、垃圾,水沟无积水。
2. 教室内外、走廊、楼梯等每天清扫三次(上午下课后、下午下课后和晚上下课后各一次),做到地面无痰迹、纸屑、果皮、杂物等,地板(含教室外地板)每周水洗一次。
3. 课桌椅每周水擦一次(抽屉必须用抹布擦,不可以用扫把扫),讲台每天水擦一次 (晚上下课后)、干擦两次(上午和下午下课后)。
4. 黑板每天水擦一次,粉笔灰每天清除。
5. 天花板每周打扫一次,必须做到无蜘蛛网等。
6. 日光灯、风扇夏、秋季每月打扫一次,春、冬季每两月打扫一次。
7. 门、窗每学期水洗两次,特殊节日(如校庆、国庆等)加一次。
8. 厕所每天冲洗三次(上午下课后、下午下课后和晚上下课后各一次),并清扫厕所内的杂物、垃圾。不能有异味。
9. 教师休息室应保持整洁卫生,每天打扫三次(上午下课后、下午下课后和晚上下课后各一次)。
10. 保持和维护教学楼周边地区的环境绿化。
四、教室设备管理(含维护)
1. 做好教学设备(包括计算机、投影机、实物展示台、音响系统、布幕、无线听力系统等多媒体教学设备和普通电教设备)的管理(含入库、登记、报失等)。
2. 做好教学设备的借用管理,坚持无“使用证”一律不得借用的管理规定。
3. 根据教室物业管理人员的报修申请(报修申请单见附表一),及时修理好设备。当设备超过一天不能修理好时,要立即启用备用设备。
4. 设备管理人员要每天上午、下午、晚上下课后各检查一次教学设备(包括计算机、投影机、实物展示台、音响系统、布幕、无线听力系统等多媒体教学设备和普通电教设备)的完好情况。确保教师正常使用教学设备。
五、教室监督检查
1. 成立教室管理监督检查委员会,成员包括学校有关部门代表、教师代表、学生代表。每个月定期检查一次,随机抽查两次。
2. 物业中心必须根据教室管理监督检查委员会提出的检查意见,及时改进存在的问题。
二○○三年六月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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